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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1966年社團註冊法令》-1984年社團條例

1966年
《1966年社團註冊法令》
Akta Pertubuhan 1966 (Akta 335)

該法令源自於英殖民政府對付私會黨的《社團法令》(Societies Ordinance),馬來西亞成立以後為管治組織與社團,制定《社團註冊法令》限制社團與非政府組織的成立條件及其活動 與《1984年社團條例》(Societies Regulation 1984),由馬來西亞內政部根據以上法律、規章負責組織的註冊、變更、終止,對違法行為進行行政制裁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