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71年
《1948年煽動法令》
Akta Hasutan 1948
英殖民政府為對付馬共所制定的法令。 聯盟政府以要制止族群之間的敏感課題在日常民主程序被挑起為由,於1971年修訂該法令。政府對「煽動性傾向」的定義模糊,包括質疑《馬來西亞聯邦憲法》部分與社會契約有關的條文,扩大了言论自由的限制范围。
相關補充:《2015年煽動(修訂)法令》明文指出,任何個人或組織倡導任何州屬脫離馬來西亞聯合邦而獨立,將被視為煽動性行為,以該法令進行製裁;其中以沙砂公投獨立運動為主要目標。其次,法令第2條款(字詞詮釋)加入「以電子方式」(by electronic means)一詞的詮釋,用以限製網路言論自由。





